申報條件
項目在 2023 年 1 月 1 日(含)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(含)期間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報條件,已獲省級技術(shù)改造資金(設(shè)備獎勵方式)支持的項目可再選一種技改金融政策方式申報;2. 申報單位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(yè)企業(yè);3. 已獲省級技術(shù)改造專項資金支持但未按規(guī)定完工驗收的企業(yè)不得申報
補助
銀行貸款貼息: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貸款給予貼息支持(具體貼息標準未詳細提及);2. 保險增信補貼: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保費給予補貼(具體補貼標準未詳細提及);3. 融資租賃補貼:對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款給予補貼(具體補貼標準未詳細提及)
申報材料
1. 書面申報資料一式 5 份,包括項目申請表、明細表、申報承諾書等(詳見附件);2. 各地工信主管部門報送文件一式 2 份,包括正式上報文、項目匯總表、績效目標表、要件審查表、黨組會議紀要、部門審核意見等;3. 蓋章掃描件電子資料在專家評審后向數(shù)字工信平臺網(wǎng)上提交